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制度制定情况材料

 

 

 

  目录

 

(一)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二)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值班表

 

(三)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四)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五)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深入宿舍管理制度

 

(六)公共管理学院家长联系制度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的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特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

2、学生会干部应该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岗位责任制

1、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的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3、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期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

5、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6、学生会各部应服从主席部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计划。学生会各部应无条件执行,若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部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受到批评。

三、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及人数,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必须写明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和需要协助的各  部门名单。

3、申请未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门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活动结束后,必须提交活动总结。

四、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专门的记录人员。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必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4、会议期间,严肃会场纪律,开会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禁止嬉戏、打闹、交头接耳。各部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

5、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与会成员都有发言权。

6、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事实,会议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1、学生会所有干部成员的任免均由公开选举决定,评委团由上届主席团及院团委、领导组成。

2、由评审团评分、投票选举,最后经院团委审核后任免。

3、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轻者警告,交给主席部讨论: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纪律性;

3)不服从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学生会物品和校园公共设施;

5)学习成绩下滑不及格;

4、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立即免去其所在职务:

1)受学校警告处分以上者;

2)在公共场合打架,酗酒闹事者;

5、学生会成员均有监督和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的权利。

六、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1、学生会成员要爱惜学生会的一切财物。

2、学生会办公室在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垃圾杂物。

3、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办公场所,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逗留。

4、各部必须及时交纳工作计划或总结,不得无故拖延。

5、各部在开展活动时,主管主席必须提早3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必须提早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七、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所有物资财产归集体所有。

2、学生会所有物品归主席部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部借取,不经主席部同意,任何人不得将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

3、各部使用物品务必小心,若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轻重由主席部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必须由主席部同意,必须有借条,若是重要物品必须报请校团委批准。

八、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从学期开始到学期结束每周都有学生会成员在办公室值班,负责记录活动、物品管理和应付突发事件。

2、主席部门每周安排两位学生会成员值班,值班人员安排由主席部安排。

3、每周值班同学要在值班表上签到。

 

 

 

 

 

附表:

学工办值班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第一节

   田演

(3—8)

18796084020

姚元勐

(10—16)

15862990791

   李明帅

  (3—8)

18020485790

   李佳娟

 (9—16)

18260630780

   王中麟

 (3—9)

18260630867

梁慧铃

(12—16)

18260631822

   易文婷

 (3—12)

18260632184

段雪丁

(13—16)

18260630946

  

   孙文佳

 (3—16)

18260630421

第二节

    陆露

(3—9)

18260633365

张昕

(12—16)

18260622379

 

 

   李菲菲

(10—12)

18796011002

吴垠

(13—16)

18796005626

   

    李超

(12—16)

18260633364

  李明丹

 (3—9)

18262887731

韩建伟

(12—16)

18260632183

第三节

    任张

(3—9) 

18260632607 

曹焕

 (12—16)

18260632614

  焦阳

(3—11)

18796005105

   陆秋燕

(12—16)

18260635091

    孙萌

(3—12) 

18260632217

缪琦

(12—16)

18260633363

  

   尚新茹

 (3—16)

18260631935

   赵剑龙

 (3—6)

18260630899

左英俊

(12—16)

18260630486

第四节

   李浩燕

(3—9)

18260632634

温百韬

(12—16)

18260630615

 

 焦阳

(3—11)

18796005105

   左英俊

(12—16)

18260630486

   高子丹

(6—11)

18260630772

陈紫阳

(12—16)

18260630741

杨岚

(3—9)

18260632212

胡亚兰

(12—16)

18260630897 

   

备注:

      1.空白处为各班都有课的时段

      2.第9周为10409011班、10409021班、10409031班实习周;第10、第         11周,为11409011班、11409021班素质拓展周

      3.部分周次中某些节次值班时间和后开课程时间冲突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概要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干部考核每学年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核,组织部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干部考核由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成效,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全体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部门干部

     1.考核对象:团委学生会社联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社联各协会会长、副会长     

   2.考核办法

    (1)主席团成员的考核,成绩由学生会团委老师的评分和成员互评两部分构成,其中老师的分数和主席团互评分数各占50%。主席团成员互评采取召开评定会议的方式,成员间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与老师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总成绩。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协会会长、副会长的考核成绩由主席团成员评分和老师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采取团委老师评分与主席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二)年级学生干部

      1.考核对象:各班班长、各团支部书记、各班班委、各支部支委

      2.考核办法

     (1)各班班长考核成绩由班主任评分、其他班委评分和同学代表评分三部分构成,其中班主任评分占总成绩30%,班委评分占总成绩30%,同学代表评分占总成绩40%。班委采取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得出成绩,同学代表评分由各班随机抽取5名非干部同学对班长进行打分后取平均分得出成绩。再将三部分成绩汇总得出最后考核成绩。

    (2)各班团支书考核成绩由院团的评分、支部支委评分和支部成员代表评分三部分构成,其中院团评分占总成绩40%,支部支委评分占总成绩20%,支部成员代表评分占总成绩40%。支部委员采取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得出成绩,支部成员代表评分由各支部随机抽取5名非干部同学对团支书进行打分后取平均分得出成绩。再将三部分成绩汇总得出最后考核成绩。

   (3)各班班委和各支部支委考核成绩由班长和团支书评分、班级同学代表评分两部分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最后总成绩的50%。班长团支书经过共同讨论给出成绩,同学代表评分由各班随机抽取5名非干部同学对各班委和支委进行打分后取平均分得出成绩。再将两部分成绩汇总得出最后考核成绩。

 

      四.考核标准

      学生干部考核主要是对各级干部在任期内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考察,考核主要分为策划工作执行工作、配合工作、工作在学校内外产生的影响力和个人取得的优秀成果。(见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附:考核样表

姓 名

担任职务

策划工作

执行工作

配合工作

工作在学校内外产生的影响力

个人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总  分

左英俊

组织部长

 

 

 

 

 

 

韩建伟

组织副部

 

 

 

 

 

 

胡亚兰

宣传部长

 

 

 

 

 

 

陆秋艳

宣传副部

 

 

 

 

 

 

杨  岚

办公主任

 

 

 

 

 

 

温百涛

副 主 任

 

 

 

 

 

 

王中麟

文艺部长

 

 

 

 

 

 

陆  露

文艺副部

 

 

 

 

 

 

曹  焕

外联部长

 

 

 

 

 

 

张  昕

外联副部

 

 

 

 

 

 

李浩燕

体育部长

 

 

 

 

 

 

任  张

体育副部

 

 

 

 

 

 

李  超

报道部长

 

 

 

 

 

 

李明丹

报道副部

 

 

 

 

 

 

焦  阳

网信部长

 

 

 

 

 

 

赵建龙

网信副部

 

 

 

 

 

 

李佳娟

生活部长

 

 

 

 

 

 

孙  萌

生活副部

 

 

 

 

 

 

易文婷

学习部长

 

 

 

 

 

 

尚欣茹

学习副部

 

 

 

 

 

 

 

细则:每个项目满分10分,每个成员总分50分,由主席团根据各成员平时工作表现分别给各个成员的各个项目打分。

 

 

 

 

 

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35号和学校有关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是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规范措施、密切配合、优质服务,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毕业生负责和对用人单位负责的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利用多种方式积极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密切关注新的人才需求增长点,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新的就业信息,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做好就业工作,工作中要往前看,要有前瞻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

二、就业工作体制及工作职责要求
  第二条:学院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部署,切实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就业工作,同时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从以就业指导为主,逐步转向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努力培养毕业生立业的精神和技能,积极鼓励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充分调动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等各方力量,通过教学、科研积极开拓学生实习与就业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要通过社会的用人反馈,结合系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招生、培养、实习、就业的各个环节。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学生就业工作,要全方位、全程化地开展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在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做好信息调查反馈、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指导讲座开设、毕业生就业材料鉴证登记等工作。学院院分管教学、科研、党团等工作部门之间要有全局意识,各施所长、共同协作,做到资源共享。
  辅导员作为学生工作第一线的教育、管理和组织者要深入做好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
  三、就业原则和规定
  第四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上级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劳动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运行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机制,即实行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第五条:毕业生就业主要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学院积极鼓励并引导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建功立业。

第六条:积极稳妥地引入市场机制,毕业生在获得“自主择业”权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择业的挑战,要使“要工作,找市场”的意识成为毕业生就业的共识。学校要不断培育并建立完善的以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使之规范化、法制化、有序化。开展各种不同层次、类型和规模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并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
  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所有就业信息必须及时面向全体毕业生,毕业生可以直接在院办公室就业信息公告栏找到相关就业的信息。毕业生应充分注意就业信息的时效性,抓住机遇及时应聘,适时签约。
  第七条: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积极贯彻优生优荐原则。
  凡获得地区和学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同时也要加强引导,支持和鼓励他们去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单位就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四、就业工作规范操作办法
  第八条: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作用。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开展相关就业的指导、培训。要发动教师、干部,利用业务课题等关系,为毕业生寻找就业信息。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提供需求信息。所有需求信息均由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做到需求信息公开和共享,使毕业生之间公平竞争。在全院努力形成全员关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毕业生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寻求就业信息,但在提供就业需求信息过程中不得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并在就业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社会需要。
  第九条:本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的态度,写好毕业生就业的推荐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毕业生的综合情况,并重视对毕业生成绩单、推荐表的复核工作。联系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为毕业生出具各类推荐材料,凡出具的推荐材料必须加盖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公章。

第十条: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除协议书的条款外,学生和用人单位可在就业协议书上附加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条款;就业协议书在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应在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书起的十五天内把就业协议书送至学院学工办进行鉴证登记,学院学工办就业辅导员再汇总送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对就业协议书鉴证登记盖章,并反馈双方当事人,并将就业协议列入学生就业方案;
  第十一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协议书应由用人单位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由学校鉴证、登记,负责派遣。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行为,维护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良好信誉,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派遣后,不属于改派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毕业生改派手续,确有充足理由需改派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原单位“同意解约公函”和新单位“同意录用公函”),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第十二条:为保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按时上报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离校工作的正常进行,毕业生在当年6月15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为其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6月15日后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及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做适当的调整,给学生宽裕的时间,完成签订工作。
  第十三条:《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学生、用人单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如在毕业派遣离校之前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征得签约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由违约方按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
  学生凭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和新单位接受证明,经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通过,才能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十四条: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并要求就业的毕业生,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并为之服务。

五、就业教育与就业纪律

第十五条:为做好毕业生工作,学院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推荐学院辅导员参加专门的培训,参加毕业生求职技巧、毕业生求职心理调适等相关内容的讲座;同时,院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毕业生大会,对目前的就业形势作具体的分析,同时鼓励毕业生“走出去”,到国家、社会需要的地方;同时组织参加相关的座谈会、报告会。

第十六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在校期间整个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引导他们正确走上成才道路意义重大。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一系列就业指导讲座,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择业观,引导毕业生确定切合实际的就业期望值,使毕业生能够正确择业,顺利进入社会。学院在平时思想教育的基础上,针对毕业生的思想实际,邀请有关人士来校给毕业生作报告,宣传就业形势及公司单位的用人机制、受企业欢迎的毕业生所具备的素质及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进行择业就业指导,增强毕业生就业意识和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的关系,指导毕业生通过合法的就业途径,走上既能满足国家需要,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就业岗位。
  毕业前夕,学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毕业典礼,欢送毕业生,并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增加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透明度,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加强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就业纪律的人员,应严肃查处。

第十八条:奖励办法

对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及效应的教师,学院将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和《关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考研奖励的规定》等进行相应奖励。

第十九条:以上条例由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深入宿舍管理制度

随着近年来高等教学改革分析的深化,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的推行,以班级为主体的学生基本组成形式将逐渐弱化,再加上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就业的压力使部分学生的心理负担加重等等,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对直接从事这一工作的高校辅导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大学生的宿舍是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公共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深入宿舍精神文明建设      

  1、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室内卫生干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制度健全;室内布置文化气氛较浓,具有专业特点和个人风格;文明建设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整体效果良好;宿风优良,环境优美。 

  2、培养宿舍成员热情大方,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待客得体,同学之间友好相处的良好素质。 

  3、引导宿舍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素质,狠抓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争取做到宿舍成员无违纪行为,自觉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规定,积极参加校、院系文明宿舍创建活动,通过文明达标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的申报、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同学们公德意识和文明水准。 

  5、辅导员老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热情,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广泛开展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 

  6、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卫生工作,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教导学生懂得如何做人,与人相处。对少数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倾向的学生要及时的给予关心。想方设法的进行疏导,情况较严重的可与院心理咨询室的老师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工作。 

  7、尽心尽力做好特困生工作。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情况要详细了解,作到心中有数,同时要积极向系部或学院反应,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此外,辅导员要在思想上经常鼓励他们尤其要树立他们自强自立的信心。   8、组织一些学生骨干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经常保持与舍长的联系,主动发挥舍长的作用,经常听取同学对生活上的反应,并积极与宿管中心联系,使学生感到自己是真正的主人。 

  9、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青年学生上网人数较多,而网上信息庞杂、导向混乱,特别是在网络进宿舍的情况下,辅导员要与网络中心主动联系,加强网络管理研究真正做到思想管理工作要进网络,要让主流思想占领主阵地,进一步扩大政治思想教育的范围与力度。

 二、宿舍卫生环境的监督与控制 

  1、整体布置: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1)床铺、书桌、脸盆、书架等家具,热水瓶及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墙面:墙面布置要简洁、美观、高雅、健康。 

  3、床面: (1)起床后须将被子叠好,床面不堆放杂物;宿舍内统一方向放置。 (2)床下鞋子、纸箱放置整齐。  

  4、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且应摆放整齐;人离宿舍须将方凳整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簸箕里,不随手乱扔。人离开房间要将簸箕倒净。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他杂物。  

  6、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统一放置整齐,并保持书架干净、整洁。 

  7、衣柜:衣柜内的衣物布置合理摆放整齐,并保持干净、整洁。   8、其他:(1)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2)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整齐,下沿等高;  (3)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9、监管学生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室内垃圾须直接倒入垃圾桶内。

  10、监管宿舍及周围墙壁上乱刻乱画、乱写乱涂;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及海报等行为。 

  11、严禁学生在门厅、走廊、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或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12、严禁学生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将水倒入垃圾桶内或向窗外、门外泼水。 

  1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14、对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保卫处及学生管理部门。

 三、时刻关注宿舍安全工作 

  1、引导学生自觉维护宿舍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区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2、开展学习消防常识的讲座,掌握基本的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学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3、时刻监督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细菌、病毒标本,以及剧毒或具有放射性的物品等现象。不允许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试验。

  4、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5、培养学生离室锁门的习惯,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制止小商小贩在宿舍区内兜售。  

  6、严禁宿舍区内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和水电设施、使用明火或违章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堵塞楼道及出口、在禁烟区内吸烟、卧床吸烟或乱扔烟蒂等,对违反者处以严厉的惩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7、保证宿舍内财产和物品安全。对学生进行适时的教育工作,培养他们自我防范的意识。 

  8、严格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所押证件。会客时不要影响周围同学,客人晚10:00前必须离开宿舍。上课时间及晚上10:00以后,学生宿舍一律不会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家长联系制度 

    为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保证学生家长时刻了解学生动态,增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更好成长,公共管理学院特建立家长联系制度。

 一、建立家庭档案建立家庭档案建立家庭档案建立家庭档案

 1、信息记录 学生入校时要及时做好家庭情况登记工作。班主任及     辅导员老师按照班级分别建立家庭档案、其中包括通讯录、家庭     成员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等。

 2、信息更新 及时更新学生信息,每学期确认一次信息的准确度。 

 3、特殊标示 对少数民族、单亲家庭、留守家庭情况特殊的同学家     庭档案要做出特殊标明。

 二、日常联系制度日常联系制度日常联系制度日常联系制度

 1、学期任务 每学期要保证与每位学生家长通话2-3次、向家长反     馈学生在校情况,并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动态,熟悉每位学生的     基本动态。 

2、 应对办法 例如:a、学生作出违规事宜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     系、让家长了解学生动态。并帮助老师教育学生。 b、学生心理     健康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寻求问题根源,引导     家长从亲情方面入手进行疏导。 c、出现威胁学生生命安全事宜     时、要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解决。 d、反动势力活动强烈     时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尤其是少数民族家庭的家长,要进行正面引     导,并随时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做出防御措施。 (注:每次联系     过后要在表上做出标注特殊情况要)

三、谈话记录谈话记录谈话记录谈话记录 

1、 按照谈话表如实填写学生状况。

2、发现特殊状况要及时标注并解决,并且如实向上汇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