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提高考研率是加强学风建设的良好途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抓手,是“以学生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内容。为培育浓厚学习风气,培养基础夯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人文社科学院全体学生。
二、积极引导和扶持
第三条 班主任加强学生考研的组织引导工作,做到早动员、早准备。针对每个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在不同层面上开展工作。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新生入学教育大会上即向学生明确考研的意义及要求,激发和提高学生考研的热情和信心。班主任要在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组织班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考研,要求学生学好专业基础课,有方向性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加强英语、政治理论等课程的学习,宣传有关政策,鼓励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备考。
第四条 就业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有关考研工作信息、安排;负责组织每年的考研动员大会;负责在学生学习条件等方面提供热情主动的服务,尽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五条 考研学生应提前确立报考专业方向,由班主任负责统计、汇总并在就业辅导员处备案。
第六条 就业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收集历届考取研究生的我院毕业生信息,形成通讯录,以加强联系和考前考后的支持;负责协调或组织短期考研辅导班,负责与研究生考试、复试相关的组织工作;负责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第七条 在网络主页设立“考研专栏”。在学院网络主页设立“考研专栏”,开设考研动态、考试指南、历届研究生等栏目,向学生介绍报考研究生的程序、复习应该注意的问题,及时发布考研信息,使学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考研的最新动态。
第八条 设立专门的考研教室(暂定学院第二会议室),为考研学生创设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加强教学和辅导
第九条 学院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应根据专业特点,着力培养学生具有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宽的学科方向,以拓宽考研的方向渠道,提高考研率。
第十条 根据考研学生的要求,学院整合师资力量开设相应的考研辅导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考研成绩。
第十一条 学生导师、毕业论文(设计)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应有意识地鼓励学生考研,并给予必要的答疑和指导。
第十二条 学院聘请高水平、有经验的教师为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考研辅导。
四、班主任奖励
第十三条 班主任在引导学生考研工作中认真负责,组织得力,方法得当,应届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以当年学校考研录取率平均数为基数,达到基数奖励班主任业绩分400分,每增加1人增加奖励业绩分100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院务会,未尽事宜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原《人文社科学院学生考研奖励规定》同时废止。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