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鼓励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若干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提高考研率是加强学风建设的良好途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抓手,是“以学生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内容。为培育浓厚学习风气,培养基础夯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人文社科学院全体学生。

二、积极引导和扶持

第三条  班主任加强学生考研的组织引导工作,做到早动员、早准备。针对每个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在不同层面上开展工作。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新生入学教育大会上即向学生明确考研的意义及要求,激发和提高学生考研的热情和信心。班主任要在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组织班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考研,要求学生学好专业基础课,有方向性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加强英语、政治理论等课程的学习,宣传有关政策,鼓励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备考。

第四条  就业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有关考研工作信息、安排;负责组织每年的考研动员大会;负责在学生学习条件等方面提供热情主动的服务,尽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五条  考研学生应提前确立报考专业方向,由班主任负责统计、汇总并在就业辅导员处备案。

第六条  就业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收集历届考取研究生的我院毕业生信息,形成通讯录,以加强联系和考前考后的支持;负责协调或组织短期考研辅导班,负责与研究生考试、复试相关的组织工作;负责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第七条  在网络主页设立“考研专栏”。在学院网络主页设立“考研专栏”,开设考研动态、考试指南、历届研究生等栏目,向学生介绍报考研究生的程序、复习应该注意的问题,及时发布考研信息,使学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考研的最新动态。

第八条  设立专门的考研教室(暂定学院第二会议室),为考研学生创设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加强教学和辅导

第九条  学院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应根据专业特点,着力培养学生具有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宽的学科方向,以拓宽考研的方向渠道,提高考研率。

第十条  根据考研学生的要求,学院整合师资力量开设相应的考研辅导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考研成绩

第十一条  学生导师、毕业论文(设计)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应有意识地鼓励学生考研,并给予必要的答疑和指导。

第十二条  学院聘请高水平、有经验的教师为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考研辅导。

四、班主任奖励

第十三条  班主任在引导学生考研工作中认真负责,组织得力,方法得当,应届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以当年学校考研录取率平均数为基数,达到基数奖励班主任业绩分400分,每增加1人增加奖励业绩分100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院务会,未尽事宜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原《人文社科学院学生考研奖励规定》同时废止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