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政策以及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公共管理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有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学工办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
一、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依据每年学校的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指导全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每年组织开展就业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三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三)在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五)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和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七)参加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
(八)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和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就业工作总结,提出改革、改进就业工作的建议;
(九)依据学生就业情况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馈社会人才需求信息,整理毕业生就业资料,提供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的意见;
(十)加强本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硬件、软件建设;
(十一)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二、就业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每月统计和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二)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公布学校通知的就业需求信息;
(三)做好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接收函的发放工作,积极做好毕业生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
(四)协助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装袋工作,记录贷款学生的还贷情况;
(五)处理与就业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做好学院就业工作的总结及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各毕业班班主任主要职责
(一)指导毕业生做好个人简历和推荐表;
(二)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与毕业鉴定工作;
(三)协助就业辅导员做好协议书或就业接收函的收集工作;
(四)协助学院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五)做好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
(六)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和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整理等有关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