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教务处〔2014〕50 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本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继续采取过程管理与阶段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第一阶段(第七学期截至第16周):完成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确定并公布学生选题。
各学院组织制订本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的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于本学期第14周周末前由毕业设计系统进行提交。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确定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确定选题,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经双选后确定选题并经毕业设计系统进行发布。
2.第二阶段(第七学期第17周-第八学期第2-4周):做好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做好任务书下达和指导学生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完成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班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江科大校教[2008]43号),开展资料收集、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等写作知识讲座,做好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下达任务书、进行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等,开展前期的检查工作。教务处也将对前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依据学校《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江科大校教[2008]140号),从05级学生开始,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之前,须通过资格审查。若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量与学生当前所获得学分总量之差大于36学分(不含36学分),则不具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根据这一精神,各学院务必在第八学期第3周完成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于第3周将资格审查结果向学生公示,于第3周末将没有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没有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将没有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名单从毕业设计系统中删除。
3.第三阶段(第八学期第5-14周):开展中期检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定稿的指导、撰写及审核。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论文原创性审核,学校统一采用知网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30%者视为有抄袭嫌疑,由学院认定其性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学院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的前期准备,并于第12周末前将答辩安排由毕业设计系统进行提交
凡在预审中发现有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惯例的行为,并经确认为严重抄袭者,学院可根据规定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第四阶段(第八学期第15-16周周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答辩、成绩评定和提交、评优推荐工作。
毕业设计成绩统一由毕业设计系统进行提交(无需学院再经综合教务系统提交毕业设计成绩)。经毕业设计系统发布后学生即可查询到毕业设计成绩。
各学院需严格把握进度,确保第16周周二下班前毕业设计成绩全部在毕业设计系统内按期提交无误。教务处于16周周二晚将毕业设计总评成绩和课题信息由毕业设计系统直接转入原综合教务系统,学院于16周周三通过综合信息系统打印毕业设计成绩单进行归档,并按照进度要求开展毕业、学位审查工作。
根据要求完成江苏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审工作及参评江苏省高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与推荐工作。
5.第六阶段(第八学期第18--20周):毕业设计总结工作及毕业设计材料归档
学院对本届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于第20周将总结材料由毕业计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做好毕业设计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的全套电子材料由学院保存。
二、工作重点和原则要求
1.依据江科大教[2008]140号文件精神,对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各学院对学生开展“诚实做人做学问、坚决反对学术腐败”教育。
由于资格审查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地开展,确保准确无误。按照“审查—公示—学生签名确认—汇总上报”的程序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2.严格执行《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江科大校教[2008]43号)和《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华船院教[2004]76号)文件精神,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管理工作,确保选题质量。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系、院三级审核工作制,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尤其在课题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课题的份量和难度等方面要严格把关。
①选题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综合训练要求,很好地结合社会和生产实际、科研及实验室建设实际。
②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因材施教,既使大多数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使少数学习优秀学生的水平和能力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创新。
③选题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按内容分别命题。
④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每年要进行更新。
(2)对于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课题,可安排多位教师共同协作指导,鼓励组织团队申报。
(3)鼓励将导师制或课外科技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接,可以使学生系统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也有利于高质量论文的脱颖而出。
(4)经、管、文类专业可以尝试由学生自拟题目,再取得指导教师、系(教研室)、院认可的方式确定题目。
(5)师生双向选择要加大信息透明度,可提供多种途径如面试等,方便师生沟通信息,以尊重师生的选择权,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
各学院应切实把好选题关,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4.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检查工作
本届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仍严格执行过程管理的模式,各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与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管理,采取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和抽查等措施。教务处也将加大各阶段的检查力度 ,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和工作进度。
5.首次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所指导课题应在教研室内进行讨论,并安排老教师给予指导,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学校规定人数的一半。助教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进行资格论证并应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受聘的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6.积极探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模式
(1)以学生就业、教师科研等为依托,主动寻求校企结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不断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学院管理办法,确保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7.加强学生文献检索、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
(1)指导教师要认真选取翻译材料,翻译材料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有关,为近5年发表的、没有翻译过的论文或专著,并将其作为参考文献。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原则上应在10篇以上,且其中应至少有1篇外文参考文献,并进行规范标注。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附件材料如需书面保存必须使用计算机A4纸打印。
三、积极开展团队毕业设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团队毕业设计工作,每个团队学生不少于3人。团队毕业设计可在同一专业内进行,也可跨学科跨专业进行,具体办法按照《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教务处[2009]3号文件执行。
四、资料的归档
毕业设计资料保存要求为全套电子资料(光盘),保存期限为长期。原文科专业读书笔记暨指导记录由学院自行保存,其他书面材料不做统一要求。
1.个人毕业设计资料:
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的全套电子资料:开题报告、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评分表、答辩记录表、考核卡片、成绩评定表。
2.团队毕业设计资料:
除学校规定的学生个人资料外,团队全套电子资料包括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小结、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团队设计(论文)的总报告。
专业内和跨专业团队资料由学院保存,跨学科的团队资料由指导小组负责人所在学院保存。
3.推荐参评的江苏省高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个人及团队)需按照要求提供书面和电子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附件:
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网上提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时间 |
1 |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的计划 | 第七学期第14周 |
2 | 确定选题 | 第七学期第16周 |
3 | 下达任务书 | 第七学期第18周 |
4 | 毕业设计资格审核 | 第八学期第3周 |
5 | 开题报告 | 第八学期第1-4周 |
6 | 中期检查表 | 第八学期第8周 |
7 | 分配评阅教师、建立答辩小组、确定答辩秘书(专业负责人) | 第八学期第12周 |
8 | 论文初稿审核 (1、初稿上传知网进行检测、2、初稿上传毕业设计系统) | 第八学期第12-14周 |
9 | 论文定稿审核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分) (*指导教师必须先评分,评阅教师才能评分) | 第八学期第14周 |
10 | 答辩及成绩评定 | 第八学期第15周 |
11 | 成绩入库(答辩秘书)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分后答辩秘书才可录入) | 第八学期第16周周二下班前 |
12 | 申报优秀 | 第八学期第15-16周周二 |
13 | 毕业设计全套电子资料归档(答辩记录扫描后上传) | 第八学期第19周 |
14 |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第八学期第2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