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教研室)活动管理办法

一、活动类型

学院指定活动,由学院通知安排;系室自定活动,由系室自行安排。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1、活动计划和事项提醒:讨论、制定和通报;对教学低级错误和典型问题风险点、教学科研项目建设节点的提醒。

2、重要文件和重点活动:解读、学习、研讨;教学、科研、专业和学科重点工作规划、推进、总结;外出进修学习、学术活动等结束后的内部交流,但参加学术活动须提交论文;系室科研、教研论文研讨会,等。

3、讲课研讨:系室观摩,每人每学期系室内部被听一次;系室说课,每月1次,每次安排2-3名教师,每人15分钟,主要讨论讲什么怎样讲集体备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通过说课、研讨,在一学年内逐步统一基本内容、案例和方法,教学方法。

4、期中检查:校院教学督导和检查问题通报和整改;开学以来教学经验和教学问题总结,等

5、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教学合格标准》中出卷、阅卷、平时成绩考察点,以及低级错误和典型问题的文件学习、提醒和命题讨论审查。

6、其他教研活动。

二、活动管理

1、活动次数和方式:至少每月2次,指定和自定各1次,每学期10次;上述内容可进行组合,通过面谈、听课、竞赛、参观、系室QQ群等方式活动。

2系室活动计划:第4周前,根据学院计划和上述内容,经讨论通过后,系室主任需在《教研室活动记录》中撰写本学期的主要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内容、方式等。

3、系室分管领导:姚允柱[(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教研室,公共管理系(含实践中心) ];洪波(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教研室、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王国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人文教研室、旅游管理系);郭昭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4、活动流程:分管领导须提醒和督查,系室主任组织;分管领导和系室教师必须参加;填写活动记录;教师出席情况须记载,两次及以上缺席的,报分管领导,期末汇总教务办。

5、活动处理:系室对参加教师可予适当奖励。如教师擅自缺席的,其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取消;教学考核业绩酌情扣分; 2次的,需提交教研论文1篇,以此类推。

6、活动督查:学院督导组每学期初全查《系室活动记录》,并代表学院对系室学年教研活动进行评价。主要查找典型问题或低级错误:(1)活动计划是否撰写、是否符合学院学期和月度要求。(2)填写是否全面,记录是否详细。(3)每学期活动次数是否少于8次,主要活动内容是否符合活动计划。如存在前述的,按每一本扣除系室活动经费100元。(4)是否有学年教研总结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