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毕业论文重要管理政策

 

毕业论文重要管理政策2017版)

1导师研讨:学院根据《开题报告》组织导师研讨题目和内容结构,修正题目。

2预答辩:主要审查选题、结构、基础理论、论证、字数等关键问题。

3不得参加小组答辩:未参加预答辩的;未完成小组答辩前《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体安排》规定任务的;知网重复率检测≧30%的。

4答辩组权限:按参加答辩学生的总数,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率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及格和不及格,取消及格托底。

    如答辩组评分成绩为中、及格、不及格的,则学生总评成绩为中、及格、不及格。

    5缓发毕业证书:师生未完成《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体安排》规定任务的。

6省优秀论文奖励:学院奖励0.5-1万元,较高教学建设业绩分,教师职称评定中的教学业绩。建议:由教授为第一指导教师;要有课题或正式发表的论文支撑;注重实证、实例分析;要新颖、有深度和厚度。

    7存在问题的论文的风险

1待答辩:小组答辩不予成绩认定,第一次不予毕业,暑假前再进行二次答辩,认定成绩,如不及格的,按延长学制处理。

2学生毕业后,学校对总评为中、及格的论文一律外审,省教育厅抽检整个专业论文。省校检查如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将被要求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省厅的抽检将会取消毕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