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合格标准》)等文件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课堂礼仪和课堂纪律
1、开始上课和最后下课时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起立,教师致礼。
2、任课教师要通过良好的讲课质量,有效的管控方法,充分运用和结合手机媒介等现代技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吸引和保证学生课堂出勤,避免和杜绝学生上课玩手机。
二、《合格标准》考察点
1、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内容体系、教学要求、考核要求进行备课和组织教学。
2、教案与讲稿齐备,对教授内容、用时、方法步骤及重点难点的处理进行全面、清楚的设计。
3、《授课计划》最迟在第2次上课时书面通报学生。
学院建议“书面通报”方式可采用班级QQ群、微信群、邮箱、教室张贴等。
4、无不可避免的原因,任课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课堂,进行教学准备,不得提前下课。
5、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学院提醒:“批准”主体包括学院和学校;调课、停课涉及学生权益,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等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任课教师尽量不要申请。
6、依据教案和授课计划布置课外作业。批改作业及时,每次作业批改量不少于学生的1/3。
7、平均每2个教学周安排不少于1次的面对面辅导答疑,并先期向学生公布答疑时间和地点。
学院建议“公布方式”可采用《授课计划》中的“备注”栏载明、课堂布置,时间和地点也可集中在专门时间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
三、课堂教学督查
1、学校督查组按《合格标准》考察点进行抽查和处理。
2、学院除按《合格标准》考察点进行抽查和要求整改外,还对课堂礼仪和课堂纪律进行督查和提醒。